聯合培養生
發布:??2019-02-25《廈門大學嘉庚學院交流生、聯合培養生若干問題管理規定(試行)》第三章“聯培生的學業管理”:
第九條 聯培生完成國外學習,取得合作院校的畢業和(或)學位證書后,方可向我院提出畢業和學位申請。
第十條 聯培生向我院提出申請畢業和學位的專業,原則上以該生辦理外出學習手續時所就讀的專業為準,由本人提出申請交該生學籍所在系審核。因合作院校原因發生專業變動者,經核實后允許學生補辦院內轉專業認定,但必須基于我院當年畢業生的專業范圍。
第十一條 聯培生應按照我院規定的畢業工作流程完成相關手續的辦理。因客觀原因無法在當年度完成手續辦理者,可于下一年度辦理。
如何申請我校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?
1.申請時間:根據學校收到申請材料的時間,分批次進入畢業及學位審查。
(1)每學年第一學期結束前提交申請,可以進入次年3月批次畢業及學位審查。
(2)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6周結束前提交申請,可以進入當年7月批次畢業及學位審查。
(3)每學年第二學期結束前提交申請,可以進入當年9月批次畢業及學位審查。
2.學生準備書面申請,材料包括:
(1)聯合培養生畢業及學位申請表;
(2)合作院校頒發的學歷/學位證書(復印件);
(3)合作院校出具的成績單(復印件);
(4)照片(采集方式:登錄“大學生圖像信息采集網”,按照網站公示的具體要求上傳電子版證件照。網站審核通過后,新華社中國圖片社將制作符合規格的紙版照片并郵寄給學生本人)。
3.學生將上述材料通過快遞(僅接收順豐或EMS)或者現場提交的方式送到以下地址:
通信地址:福建漳州招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廈門大學漳州校區主3#612
收件人: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教務部
郵政編碼:363105
聯系電話:0596-6288796
4.審查結果將以郵件形式發送至學生本人的學校郵箱(學號@stu.xujc.com)。審查結束后,學生應返校辦理學雜費結算方可領取證書。
1.《聯合培養生畢業及學位申請表》
2.《合作項目學生畢業離校費用結算單》
注:以上表格請前往“下載中心→學生用表”界面下載使用。
教務部聯系方式請查看《教務工作信息表》
各院系聯系方式請查看《校內常用聯系方式》
辦公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9:00-17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