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專業
發布:??2023-06-21推薦閱讀:《一圖讀懂我校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》 《轉專業常見問題解答》
《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本科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(2017年修訂版)》第五章“轉專業與轉學”:
第十九條 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,可以申請轉專業,按照學校轉專業有關規定執行。
第二十條 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而調整專業的,允許該專業在讀學生轉到其他相關專業就讀。
第二十一條 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,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,學校優先考慮其轉專業申請。
《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(2023年修訂版)》第二章“申請條件和程序”:
第七條 學生屬下列情形之一者,可以申請轉專業:
(一)對轉入專業具有濃厚興趣且確有專長者;
(二)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,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者;
(三)入學后因為身體健康原因,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證明,不能在原專業學習,但仍能在其他專業學習者;
(四)入學后確有特殊困難,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,經學校審查確認者;
(五)通過轉專業能有利于學生自主學習成才,轉專業前成績良好者。
第八條 學生屬下列情形之一者,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:
(一)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者;
(二)處于保留入學資格、保留學籍、休學期間者;
(三)處于畢業學年者;
(四)在校期間已轉過專業者;
(五)招生時有明確限制者(設計與創意學院、音樂系學生只允許本院系內申請轉專業;高考時為文科類的學生不允許轉入只招收理科類學生的專業);
(六)所申請轉入專業有特殊專業要求,而申請人不能達到者;
(七)應予退學或應受到開除學籍處分者;
(八)在學校組織的各類考試中出現考試違紀、作弊者(包括課程考試、轉專業考試、全國大學英語等級考試、計算機等級考試、體質健康測試等);
(九)出現曠課、遲到、早退等學風問題者;
(十)入學后第一學年申請轉專業且當學期學業不符合要求者,包括以下幾類:
1.缺考或禁考的課程累計達到3門及以上者;
2.不合格課程達到3門及以上,或者累計達到8學分及以上者。
如何辦理轉專業手續?
1.教務部于每學期下半學期發布轉專業手續辦理通知,具體流程以通知說明為準。
2.教務部于申請時間結束后一個月內統一辦理審批手續,期間不再受理個人申請。
教務部聯系方式請查看《教務工作信息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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